林权抵押贷款
产品介绍:
林权抵押贷款是指客户以其本人或第三人依法有权处分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及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作抵押物的贷款。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不转移对资产的占有,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
业务特点:
林权抵押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抵押率不超过40%(含)。
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申请条件:
个人客户
1、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从事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3、客户家庭资产负债率低于60%;
4、生产经营有效益、产品有市场;
5、项目投资中,原则上应有不少于30%的自有资金;
6、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重大不良记录,具有按时还本付息的意愿和能力;
7、在成员行社开立了结算账户;
8、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公司客户
1、客户依法设立;
2、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3、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4、资产负债率低于60%;
5、项目投资中,原则上应有不少于30%的自有资金;
6、在成员行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7、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8、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9、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林权抵押范围:
用于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原则上应座落在农村信用社辖区内,抵押人应当出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林业产权证明,并有拟抵押林地明确的类型、坐落位置、四至界止、面积、林种、树种、林龄、蓄积等相关资料。
操作流程:
申请→提供贷款申请资料→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