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产品介绍: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借款人已支付一定比例购车款,不足部分由农村信用社向其发放并直接支付给汽车经销商的人民币贷款。
业务特点:
定点选购、自筹首期、先存后贷、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贷款期限最长在5年内,自用小轿车贷款额度不超过购车款的70%,贷款期限最长 不超过5年,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营运车贷款额度不超过购车款的5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借款人可选择按月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 金还款方式或与联社或合行约定其他还款方式。
适用对象:
户籍所在地在农村信用社营业区域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与汽车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
4、能够支付不低于购车全部价款30%-50%的首付款。
5、能够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6、近两年没有出现经营亏损和在农村信用社无不良信用记录;
7、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
操作流程:
借款人申请→申请人及担保人提供贷款申请资料→农村信用社、审查、审批→与农村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